根据《安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培养管理办法(试行)》(校政字[2022] 15号)和《关于开展2025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教学[2026] 37号)相关要求,安庆师范大学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对生物科学类招生的本科学生实行“1+3”培养模式。专业分流是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实行大类招生“厚基础、宽口径”培养教学改革的重要环节,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机构
学院成立生物科学类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朱昌流、吴彦
领导小组副组长:张万茂、李从虎
成员:吕丹、石雅丽、李辉亮、马先美、尹立伟、宋婧、徐启凤、张冉冉、陆天雨
二、分流原则
坚持社会需求、志愿优先、参考成绩相结合的原则,以个人意愿、综合成绩为依据,由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考虑学科和专业布局的合理性,在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需求和学院资源最优化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确定专业容量,引导学生进行专业分流。
专业分流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三、分流模式
大类招生宽口径培养是一种宽基础、多方向的人才培养模式。分流采取1+3的模式,学生进校后,前1年修读大类基础平台课程,后三年进入到该大类所涵盖的专业学习。
四、各分流专业接收计划数
1. 生物科学专业:拟接收50人(上限);
2. 生物技术专业:拟接收35人(上限);
3. 生态学专业:拟接收35人(上限)。
五、专业分流实施工作程序、内容与时间安排
1. 专业分流方案公布(2026年4月20日前)
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根据《安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培养管理办法(试行)》(校政字[2022] 15号)和《关于开展2025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教学[2026] 37号)相关要求,公布生物科学类专业分流方案。
2. 专业引导与宣讲工作(2026年5月10日前)
扎实推进专业分流引导与宣讲工作,形成以各专业负责人为主导,协同全体教师和辅导员在专业导论课程基础上,积极加强专业宣讲工作,务必做到深入学生一线,务必做到扎实有效,使学生理解不同专业特色、社会需求和就业前景,并形成初步职业规划,引导学生根据自身学情和兴趣特长,科学理性地选择专业。
3. 志愿填报(2026年5月20日前)
专业志愿包括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和生态学专业,学生根据个人意愿专业由高向低依次填报专业分流志愿表(附件1),专业志愿数填报不足的视为专业服从。
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分流专业志愿表(附件1)以班级为单位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专业分流志愿填报结束后,学院根据学生填报志愿顺序,按专业清的原则完成录取工作。
4. 录取(2026年5月31日前)
(1)如第一志愿的学生数大于专业接收计划数,学院根据学生专业分流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专业分流综合成绩根据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评定,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课程初修成绩),以修读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成绩折算百分制计算。当接收计划限额序位上出现并列时,并列者均应予以录取。对于生物科学专业,若《三笔字训练:粉笔字》等教师教育类课程单科成绩不合格,则不予录取。
(2)如第一志愿的学生数小于(等于)专业接收计划数,第一志愿的学生原则上应直接予以录取。
第一志愿序位上符合条件的学生录完后,如还有剩余计划,学院可在剩余接收计划内依序对第二志愿及以后志愿序位上符合条件的学生按前款方式择优录取。
5. 公示(2026年6月10日前)
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培养工作小组确定分流学生分流后的专业、班级和学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完成公示5个工作日。
6. 备案(2025年6月25日前)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要求将《安庆师范大学本科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名单汇总表》报教务处备案。
专业分流名单一经核定,不得随意变更,学生应于下一学期进入
分流后的专业修读。
六、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七、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讨论决定。
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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